能以家庭暴力起訴離婚嗎還用帶結婚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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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以家庭暴力起訴離婚嗎還用帶結婚證嗎?

一、能以家庭暴力起訴離婚嗎還用帶結婚證嗎

發生家庭暴力,受害當事人可以起訴離婚,需要攜帶結婚證以及相關證據資料到法院立案。出現家庭暴力,無需協商離婚,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起訴離婚需要攜帶的證件

1、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2份。

2、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2份。

3、起訴書。起訴書應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況、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等內容。

4、1寸照片一張。法院通知雙方到庭時,當事人還應攜帶其它必要的證據材料:

1、涉及給付子女撫養費雙方達不成協議的,應提交單位財務部門開具的收入證明

2、涉及精神病人的離婚案件,必須有法醫學鑑定或醫院診斷證明。

3、涉及房屋承租權或所有權處分的,應提交租賃契約或產權證複印件,並攜帶原件以便核對。

4、涉及共有財產分配的,應提交財產清單,詳細列明財產狀況。

5、對共同存款或共同債權、債務分配有爭議的,應提交存摺、借據等證據。

6、涉及分割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時,應提交相關證據證明系雙方共同財產;

7、涉及其他爭議財產分割問題的,也應提交相關證據。

三、家庭暴力離婚撫養權怎麼判

1、可以先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起訴由法院判決。法院判決一般是根據“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來決定。

2、孩子歸誰撫養首先是看雙方是否都想要孩子,還是隻有一方想要,如果只有一方想要,只要協商就可以了。如果都想要,就由法院判決,孩子撫養權的歸屬:哺乳期內的孩子原則上母親,十週歲以上的徵求孩子的意見,其他的要看誰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有利,要綜合考慮夫妻的工作,收入,教育等。

3、如果有證據能夠證明對方有家庭暴力,會對孩子不利,法院會判給沒有家庭暴力的一方。

家暴可以直接起訴離婚,無需經過協商,家暴起訴離婚財產分割時,過錯方需要給予經濟賠償,具體賠償的金額根據對另一方造成的傷害程度而定,家暴離婚子女的撫養權通常是歸受害方,家暴起訴離婚需要攜帶相關的證件如身份證、結婚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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