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系關係第三代可以結婚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3W
一、旁系關係第三代可以結婚嗎?
不可以,有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是禁止結婚的。結婚登記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要求結婚的男方年滿二十二週歲,女方年滿二十週歲。
2、男女雙方不具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3、男女雙方自願結婚。
4、男女雙方沒有其他婚姻關係。
二、登記結婚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雙方身份證原件;
2、雙方户口本原件;
3、三張二寸彩色雙人近期合影證件照;
4、再婚者還需要攜帶上離婚證、離婚證明或離婚調解書。
三、辦理結婚登記的流程有哪些?
1、去婚姻登記處提交結婚申請。
2、工作人員審核。
3、髮結婚證,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審核完畢,如果新人符合結婚條件,也帶齊所需要證件,則會當場給新人雙方頒發結婚證。
四、哪些婚姻關係是無效的?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五、請求法院確認婚姻關係無效的起訴書應註明哪些基本內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六、請求法院確認婚姻關係無效需準備哪些證據?
1、證明原告訴權的證據;
2、證明原、被告之間存在起訴的民事法律關係的證據;
3、證明原告所訴事實、理由存在的證據;
4、其他可支持原告訴訟請求的證據。
在我國,男女方到婚姻登記機構辦結婚證時,工作人員會要求雙方填寫相關的書面聲明,如果雙方隱瞞了存在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關係騙取了結婚證,這樣的婚姻關係也是無效的。在辦理結婚證時,雙方必須如實申報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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