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老人去世後遺產如何拿?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1W

在我國老人去世後遺產如何拿?

一、老人去世後遺產如何拿

老人去世以後遺產原則上平均分配,此時先確定遺產的範圍,然後各位可以繼承老人遺產的主體,協商出一個具體的瓜分老人財產的方案。為了防止日後發生糾紛,協商的內容,需要以協議的方式來呈現。且一旦協商一致,並自願簽名,那麼無故不得再次請求分割財產。

老人過世後遺產一般按照有效遺囑的內容處理,若沒有留有遺囑,由他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他的遺產,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或第一順序繼承人全部放棄繼承權的,由去世老人的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法定繼承人的繼承順序,主要是根據繼承人與被繼承人血緣關係和婚姻關係的親疏遠近和法定的相互撫養義務來確定的。我國民法典》規定,配偶、子女、父母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為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或者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全部放棄繼承權或者喪失了繼承權時,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在同一順序的繼承人中,沒有先後順序,一般情況下都均等的分割遺產。

別外,喪偶的兒媳與公婆,喪偶的女婿與岳父母之間沒有血緣關係,也沒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但是有不少喪偶兒媳和喪偶女婿對公婆和岳父母在生活上盡了撫養義務,這種道德風尚是十分可貴的。因此,《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還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由此可見,是否盡了贍養義務是喪偶兒媳或者喪偶女婿能繼承公婆或者岳父母遺產的前提條件。只要符合這一條件的,也不受是否再婚的影響,他們繼承的遺產也不影響其子女代位繼承的權利。

老人在離世之前,若是想要訂立遺囑的,補習要先核查一下自己是否滿足遺囑訂立的主體條件,然後考察各種不同方式訂立遺囑需要滿足的形式條件,繼而就可以自行選擇適合自己的方式了。如此訂立有效遺囑在其死後,就會按照遺囑來處分獨屬於自己的那部分財產了。

在日常生活中,遺產繼承是最為常見的家事領域的案件,並且遺產繼承的糾紛也是很多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繼承人之間發生糾紛的,首先以被繼承人留下的遺囑為主,按照被繼承人生前的遺囑來處理相關的遺產繼承的問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