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侶成植物人能離婚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3W

一、伴侶成植物人能離婚嗎?

伴侶成植物人能離婚嗎?

可以。植物人顯然不具備民事行為能力,所以民政局也不能受理這個離婚登記。

如果真的是涉及植物人又要離婚的案子,可以通過訴訟解決。

在這種訴訟中,植物人當然是沒法出庭應訴的,則可以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先司法鑑定確定其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然後由其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出庭。然而,其配偶既然提起了訴訟,顯然不能作為此刻的法定代理人,應該由植物人的其他監護人(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作為代理人。

如果涉及植物人的離婚訴訟真的啟動了,法院可能判離,也可能判不准許離婚。所以,如果丈夫變成植物人,無法再表達任何感情,在一起共同生活已難以相互履行夫妻義務,夫妻關係名存實亡。也就是説,婚姻的自然基礎已不復存在,夫妻感情已經破裂。

因此,一旦提出離婚請求,法院會依法判決准予離婚的。當然,法院在判決准予離婚的同時,很可能判決對丈夫承擔一定的繼續扶養義務。

二、起訴離婚條件的規定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跟植物人離婚可以採用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不能採取協議離婚的方式,起訴離婚的規定包括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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