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資比例與夫妻財產約定是一回事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4.23K
出資比例與夫妻財產約定是一回事嗎?

一、出資比例與夫妻財產約定是一回事嗎?

不是一回事,持該種觀點的主要依據在於:儘管法律規定,夫妻可以通過協議方式,對婚前、婚後的財產歸屬、佔有、使用、管理、處分、收益進行約定,但這種約定財產製的成立必須同時具備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否則,便屬於無效。

實踐中,很多人對此認識存在誤解,認為該出資比例就是夫妻雙方的財產約定,離婚時可以按此要求分割。該工商登記中的出資比例登記或持股比例的登記,一般而言是針對公司註冊過程中,辦理工商登記所需要的約定,在沒有特殊約定的情況下,不能將其簡單等同於夫妻雙方對於婚後共同財產的約定。如果夫妻雙方在設立公司時均同意將該出資比例或持股比例視為夫妻雙方的財產約定,應當對此作出明確約定,必要時可以簽訂專門的書面協議。

二、出軌導致離婚夫妻財產怎麼分的?

首先確定丈夫的出軌行為是不是屬於法律規定的照顧無過錯方中的過錯行為。如果不是,那麼在財產分割上,則與普通的離婚財產分割沒有很大區別。如果是過錯責任中的重婚、與他人同居兩種行為的,則在財產分割時,法院會考慮出軌一方對婚姻的影響,在照顧女方的基礎上公平分割財產。

收集了證明配偶有出軌的證據後,即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並可以要求過錯方離婚賠償,下面是婚外離婚賠償標準:

婚外情離婚賠償包括兩個方面: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1)物質損害賠償的包括:因收集對方有重婚行為證據的花費、起訴費、律師費等等直接的物質損害。

(2)由於對精神損害沒有明確的標準,因此,因為婚外情離婚遭受的精神損害賠償也沒有明確的標準。在實際操作中,由於婚外情概率的升高,婚外情離婚賠償還是有很多人想要了解。

這兩者並不是一回事,出軌導致的離婚,屬於有過錯的行為,對於有過錯的一方,可以不分或少分婚內共同財產,因為辦理離婚手續分割財產時,要遵循男女平等原則,照顧無過錯方原則,合法原則,照顧女方利益原則。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