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無效婚姻上的近親屬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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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無效婚姻上的近親屬包括哪些?

申請無效婚姻上的近親屬包括哪些?

近親屬是指法律意義上的親屬,是指具有婚姻、血緣或者法律擬製血親關係,受法律調整的彼此具有一定權利和義務的自然人。並不是所有的知道婚姻無效的人都可以申請婚姻無效,根據不同的情況,法律對於申請無效的主體做了相應的規定:

(一)以重婚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及基層組織。

(二)以未到法定婚齡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未達到法定婚齡者的近親屬。

(三)以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

(四)以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婚後尚未治癒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與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親屬。

二、無效婚姻如何起訴離婚?

1、向人民法院起訴,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應根據導致婚姻無效的原因與理由提供相應的,能證明導致因婚姻無效的證據及相應的材料。主要材料為結婚證和雙方的身份證,以及能夠證明該婚姻屬於重婚的證據等等。

2、以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為理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主要提供結婚證、身份證、户口簿和其他能證明夫妻雙方當事人之間的近親屬關係的證明材料等。

3、以婚前前患有法律禁止結婚的疾病且婚後難以治癒的為理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應該提供結婚證、雙方身份證和醫院的診斷證明書,和證明婚前患病,婚後難以治癒的相關材料(一般是醫學鑑定證明)。同時,人民法院在受理宣告無效婚姻的案件後,如果確實屬於無效婚姻,會就財產和子女問題一併判決,所以當事人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時最好還提供包括房屋產權證書、銀行賬户、支票等各種財產清單等原件和複印件以及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主張意見。

申請無效婚姻的近親屬是指當事人的近親屬,無效婚姻適用於簡易起訴程序,三個月內就會下達判決書,認定婚姻關係無效,向法院起訴,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需要提供導致婚姻無效的理由和相關的證據,若存在重婚的情況,要提供結婚證和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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