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將房子贈與未成年孩子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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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將房子贈與未成年孩子怎麼做?

離婚將房子贈與未成年孩子怎麼做?

夫妻雙方自願將財產贈與子女,若為成年子女需與父母另行簽訂贈與合同;若為未成年子女,應由其法定代理人,另行簽訂贈與合同,贈與合同簽訂後,辦理公證,並及時辦理產權過户登記,規範法律行為,減少法律風險,避免糾紛的發生。

父母或他人將房產無償贈與未成年子女的應按如下手續辦理:

1、到公證處辦理房產所有人“贈與公證書”和受贈人“接受贈與公證書”或雙方共同辦理的“贈與合同公證書”以及贈與人和受贈人親屬關係的公證書。鑑於受贈人系未成年人,應當由監護人代為簽字。

2、持辦理的公證書、當事人有效的身份證件、房產所有證到房管部門申請辦理過户手續;

3、按房管部門要求到税收部門繳納税收,填寫《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經税務部門審核後,依法繳納相關税費。

4、持有加蓋“個人無償贈與”印章契税完税憑證到房管部門辦理贈與產權轉移登記手續。

二、離婚將房產贈與孩子後可以反悔嗎?

協議離婚時夫妻雙方達成的將房產贈與子女的條款,與解除婚姻關係密不可分,在雙方當事人已經協議離婚的情況下,一方反悔請求撤銷贈與條款的,人民法院經審查沒有欺詐、脅迫的情形,應當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如果允許一方反悔,那麼男女雙方離婚協議的“整體性”將被破壞。在婚姻關係已經解除且不可逆的情況下,如果允許當事人對於財產部分反悔,將助長先離婚再惡意佔有財產之有違誠實信用的行為,也不利於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益。當事人簽訂的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的條款,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離婚將房子贈與未成年孩子協議書是否可以撤銷?

不能撤銷,離婚協議里約定把房子給孩子是夫妻雙方對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置,是雙方協商一致的結果,是促成離婚的必要條件之一。即使房子沒有辦理變更登記手續,但因為離婚財產分割適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屬於特別法,因此不可隨意撤銷。

離婚協議中約定贈與未成年子女房產,該贈與一般是不能單獨撤銷的,只有在特定情況下,如因欺詐、脅迫等事由導致離婚協議涉及財產關係的內容部分或整體撤銷,因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那麼贈與子女房產可以同時撤銷。「注意」如夫妻協議離婚及辦理離婚手續後,一方拒絕按協議約定為子女辦理房屋過户手續的,這樣做:在司法實踐中,如果贈與方拒絕按協議約定為子女辦理房屋過户手續,並根據《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之規定主張撤銷對子女的贈與,作為受贈人的子女是可以起訴要求贈與方履行贈與房屋的義務及協助辦理不動產變更登記的。

法律上來説,離婚協議中關於房屋贈與的約定並不是通常意義上的贈與合同。構成贈與合同的前提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因離婚協議涉及人身、財產關係,具有整體性,離婚協議的達成並不要求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而且離婚協議中涉及財產關係的部分往往是贈與人為換取另一方同意協議離婚而作出的承諾。因此,在相對方已經按約定與贈與人協議解除婚姻關係的情形下,贈與人也應按約定履行給付房屋的義務。如果贈與人不履行的,那麼離婚協議相對方或受贈子女有權請求法院判令其履行交付房屋及協助辦理不動產變更登記手續。

綜上所述,夫妻雙方離婚可以對財產處理辦法做出約定,包括將房產贈與未成年的孩子。需要先簽訂一份房產贈與合同,之後孩子的撫養人帶上贈與合同去公證處辦理贈與公證手續,等公證辦好後,去房管局完成房屋產權變更,將房產登記到未成年孩子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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