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八個月離婚撫養權如何爭奪?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1W

一、嬰兒八個月離婚撫養權如何爭奪?

嬰兒八個月離婚撫養權如何爭奪?

嬰兒八個月離婚撫養權可以通過提交相關的證據證明孩子跟自己一起生活更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原則來進行爭奪。

1、2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2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2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10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二、撫養權的規定內容是什麼?

現實生活中,若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親生活:

1、有疾病。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不盡職。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並對子女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的;

3、經濟能力不佳。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如母親的經濟能力及生活環境對撫養子女明顯不利的;

4、犯罪。母親的品行不端不利於子女成長的,或因違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撫養子女的等等;

當然,除上述情形外,若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只要對子女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這也是可以的。

在我的現實生活當中,現在如果需要解除夫妻之間的關係,那麼的必然是需要做出妥善的處理的,主要就是因為在這種狀況之下的話,需明確一下孩子跟哪一方一起生活更加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孩子在兩週歲以內的情況之下都是判決根據母親節生活比較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