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不要財產也要撫養費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5W
離婚不要財產也要撫養費嗎

一、離婚不要財產也要撫養費嗎

離婚不要財產撫養費不可以不給。撫養子女是法定義務,支付子女撫養費是履行撫養子女義務的體現,作為義務支付撫養費肯定是必須的,但法律對此並沒有強行規定。不用支付子女撫養費主要是特殊情況下減免所致,減免父或母一方撫養費的情況,一般有兩種:

(1)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既有經濟負擔能力,又願意獨自承擔全部撫育費。

(2)給付義務的父或母因出現某種困難,確實無法或沒有能力給付撫養費的,可以通過協議或判決,酌情減免給付數額。

二、男女沒辦理結婚登記,分手時對於財產與孩子撫養應該如何處理?

根據最新頒佈實施的《民法典》以及相關解釋的規定,男、女雙方在達到法定婚齡,符合法定的結婚條件,可以依法登記結婚,才被視為具有法律意義的夫妻關係,但是許多地方只是舉辦了婚禮,由於不同原因沒有及時去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在此特別提醒,這樣的情形法律上一律不認可雙方存在夫妻關係,雙方無論生活一起多少年,都屬於同居關係。

同居關係分手時,實踐中有些人誤以為自己屬於夫妻關係,需要辦理離婚手續,其實不是這樣的,不需要辦理離婚手續,如果有糾紛爭議,只需要向法院主張解除同居關係。

解除同居關係時,對於財產分割與子女撫養又是如何規定的呢?在此分析如下,首先子女撫養和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要求是一樣的,雙方對子女都負有撫養義務,子女如有一方撫養,另一方應支付必要的撫養費;其次財產分割,這與夫妻關係就大不相同了,夫妻關係取得的財產屬於共同財產,原則上是平均分割,而同居期間取得的財產屬於共有關係,根據各自份額來分割的。

現實中許多人認為,在同居時或夫妻關係持續期間,男、女雙方共同取得的財產,當分手或離婚時,一方自願淨身出户,對財產不要一分一毫,同時提出不承擔子女的撫養費,有的雙方也同意。特別提醒,從法律規定來説,任何人都無權利免去自己或他人應承擔的法定義務,這是什麼意思?也就是説財產要不要是你權力,可以放棄,但是自己應承擔的子女撫養義務,是不可以免除的,譬如另一方或子女將來主張撫養費,法院將判決應承擔的一方必須支付,而不因為淨身出户放棄財產,就給予免除撫養子女的法定義務。

網站地圖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