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要離婚不要孩子要出撫養費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8W

女方要離婚不要孩子要出撫養費嗎?

一、女方要離婚不要孩子要出撫養費嗎?

女方提出離婚不要孩子不出撫養費,這是錯誤的做法。離婚後,即使女方放棄對孩子的撫養權,按照法律規定,還是應該支付相應的撫養費。如果雙方不能就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達成協議,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起訴。《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因此,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有義務支付孩子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部分或者全部。

雙方離婚之前,就應該協商好雙方共同財產以及孩子的撫養問題,離婚後也應該按時履行自己的義務。無論是哪一方首先提出離婚的,父母雙方仍然是孩子的監護人,女方作為監護人之一,需要支付撫養費直到孩子成年。如果女方不支付,則是違反相關的法律規定,這時男方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讓女方支付其應該支付的費用。

二、關於撫養費是怎麼規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對撫養費問題作了較為詳細的規定:

1、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3、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4、父母雙方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並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育費。但經查實,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不予准許。

綜上所述,離婚後女方主動不要孩子的,屬於沒有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但是也是應該承擔自己的撫養責任,就是向男方支付撫養費。具體的數額雙方可以協商確定,女方不得因為沒有工作收入拒絕支付,否則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訴,通過法律手段解決。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