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遺囑按付出比例分割遺產嗎
一、有遺囑按付出比例分割遺產嗎?
有遺囑不是按付出比例分割遺產的,有遺囑的就應該執行遺囑。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遺贈和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二、沒有遺囑遺產分割原則有哪些?
1、撫養義務與繼承遺產權利相一致原則;
2、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均等原則;
3、依法適當照顧特殊困難繼承人的原則;
4、協商原則。
三、遺囑的類型有哪些?
1、自書遺囑。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2、代書遺囑。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3、打印遺囑。
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註明年、月、日。
4、錄音錄像遺囑。
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5、口頭遺囑。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6、公證遺囑。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四、遺囑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一)遺囑人及遺囑受益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住址;
(二)遺囑人與受益人的關係;
(三)所處分的財產的名稱、數量、地點等;
(四)對財產的分配和有關事務的處理決定;
(五)如果有遺囑執行人的還應寫明執行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住址;
(六)遺囑製作日期和遺囑人本人簽名或蓋章或按指模。
被繼承人在訂立遺囑的時候,沒有必要按照法定繼承人的付出比例分配遺產,就算繼承人對被繼承人付出的再多,被繼承人也可以按照個人的意願分配遺產,比如把遺產留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甚至可以捐獻給國家或者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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