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家庭冷暴力如何取證?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W

家庭冷暴力與傳統的家庭暴力不同,施暴者主要是以精神虐待為主,很難在受害人身上留下傷害,這直接導致家庭冷暴力的受害者取證難,維權難等問題。那麼,究竟面對家庭冷暴力應該如何取證呢?詳情請閲讀下面的文章瞭解。

面對家庭冷暴力如何取證?

冷暴力的受害者不可能如傳統暴力受害者一樣在身體上留下傷痕。同時家庭冷暴力的施暴人實施冷暴力後也很少留下物證。並且處在家庭冷暴力中的夫妻為了維護自己的隱私和所謂的家庭尊嚴,一般會選擇“家醜不外揚”,因此其家事外人無從得知。那麼受害者如何尋找證人證言如何證明自己所言是真實的,在法律上存在着一定的難度。致使受害者收集證據面臨着巨大挑戰,家庭冷暴力離婚遇到證據阻礙。

關於合法證據,《民事訴訟法》規定了七種證據,包括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鑑定結論與勘驗筆錄。

本站小編為您總結一下遭遇家庭冷暴力時有哪些證據可以收集:

1、可以記錄相關事實,並找人作證。

2、對實施暴力之後留在身上的傷痕做醫學鑑定,作為他實施暴力的法律證據。

3、用錄音設備進行錄音,這也可以作為法律證據。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為您整理的關於面對家庭冷暴力應該如何取證的相關知識,希望能為您提供幫助。如果你還有關於冷暴力的其他方面問題,比如,家庭冷暴力的表現形式,面對家庭冷暴力應該怎麼辦,遭遇家庭冷暴力怎麼離婚等,你可以瀏覽本站網站家庭冷暴力的相關文章,或者諮詢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我們會為您詳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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