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2021年殘疾護理費幾號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8W

根據當地的規則。退出現役的特等、一等革 命傷殘軍人,由國家供養終身。需要集中供養的,由國家設置專門機構供養;需要分散供養的,由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妥善安置,並按照規定發給護理費;其中,由國家供養終身的包括:

軍人2021年殘疾護理費幾號發

(1)享受離、退休待遇的,按規定發給傷殘保健金,並由發給離、退休費的單位發給護理費;

(2)不享受離、退休待遇,需分散供養的,由民政部門發給傷殘撫卹金和護理費;

(3)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1)因傷殘後遺病需要經常醫療處置的,(2)生活需要護理不便分散照顧的,(3)獨身一人不便分散安置的;由民政部門負責集中供養,併發給傷殘撫卹金,不發護理費。

護理費相關法規

第21條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同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傷殘軍人蔘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大額醫療互助、全市統一的殘疾軍人醫療補助和單位補充醫療保險待遇後,符合北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藥品、診療、服務設施目錄報銷範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起付標準以下、個人自付(不含自費)及個人繳納的大額醫療費用互助金,全額給予補助。

1.繳費補助:1—6級殘疾軍人隨所在單位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參保經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困難企業的1—6級殘疾軍人由企業所在街道、鎮鄉負責為其辦理參保手續,參保經費(含個人繳納部分)由縣財政負擔。在鄉1—6級殘疾軍人由户籍所在地街道、鎮鄉統一為其辦理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手續,參保經費(含個人繳納部分)由街道、鎮鄉財政安排。對困難街道、鎮鄉,縣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2.報銷補助:1—6級殘疾軍人55週歲以下(含55週歲)視為在職人員對待,55週歲以上視為退休人員對待。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比例按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執行;繳費基數按個人享受的殘疾撫卹金核定。個人享受的殘疾撫卹金低於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60%的,按我縣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60%核定。

軍人因殘退役後,部隊會發放相關的補貼金額,根據評殘的等級來進行發放,但是具體的發放日期是不一定的,根據地方的規則才知道。軍人發生殘疾以後,都是有國家來供養終身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