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個人參與網絡上賭博會被警察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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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個人參與網絡上賭博會被警察抓嗎?

一、如果個人參與網絡上賭博會被警察抓嗎

有這個可能,但是還不會構成犯罪。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賭博的相關法規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聚眾賭博”:

1、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

2、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

3、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

4、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第五條 實施賭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的規定從重處罰:

1、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

2、組織國家工作人員赴境外賭博的;

3、組織未成年人參與賭博,或者開設賭場吸引未成年人蔘與賭博的。

三、賭資較大的標準

“賭資較大”法律並未規定,依據各地自行制定的規章制度:

《北京市實施治安管理處罰法細化標準(試行)》規定,個人賭資300元至500元,處500元以下罰款;500元至1500元,處五日以下拘留;1500元以上,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上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處罰裁量標準(試行)》規定,個人賭資在人民幣100元以上的,屬賭資較大,可予以治安處罰。

《山東省公安機關實施治安管理處罰法細化標準》規定,“參與賭博賭資較大”是指人均參賭金額在200元以上或者當場賭資在600元以上;為賭博提供條件,非法獲利500元以上的,人均參賭金額500元以上或者當場賭資2000元以上的,屬於情節嚴重。

參與網絡上的賭博危害是非常大的,一旦沾上就可以毀了人的一生,很多人在抱着試一試的心態,贏了幾把之後開始一發不可收拾,最後越輸越多,深陷貸款的泥潭,甚至是去借了高利貸,高利貸還不上之後從而被逼上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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