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讓出軌方淨身出户?

來源:法律科普站 3.79K

一、怎麼讓出軌方淨身出户?

怎麼讓出軌方淨身出户?

讓出軌方淨身出户,只能是在對方同意放棄對財產分割才行。淨身出户並不是一個法律術語,而是一個民間的説法。一般是指在夫妻雙方決定離婚時,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解除婚姻關係時不能分到任何的夫妻的共同財產。通俗化的説就是離婚時一方要求另一方放棄一切錢財,只帶自己的身體走,這就是人們所説的“淨身”出户。離婚時出軌一方並不會淨身出户,就算在婚內寫過相關的保證書,法律也是不予支持的,除非過錯方親自提出放棄一切錢財。夫妻倆簽訂“忠誠協議”的初衷當然是為了婚姻美滿,但這紙協議,既捆綁不了“忠誠”,也很難突破法律上的困境。比較現實的做法,是在努力經營婚姻的同時,也要經營好自己。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

2、與他人同居;

3、實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5、有其他重大過錯。

二、如何確定離婚損害賠償的數額?

1、受害人的精神損害程度。應考慮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損害是長期的還是短期的,是否給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學習帶來影響,由於損害結果涉及人的身體和精神方面,必要時應由醫學專家鑑定其輕重程度,以便確定賠償數額的高低。

2、過錯方的過錯程度。包括過錯方實施過錯的種類、動機、情節等過錯程度一般與造成的損害成正比,過錯輕微的,對受害人的精神損害就小,受害人較易容忍和諒解,確定賠償數額應相對較小;過錯嚴重的,對受害人所造成的精神損害就大,為補償或恢復這種傷害,則應確定相對較高的賠償數額。

3、過錯方具體的侵權情節。應結合過錯方侵權行為的方式、手段、場合等具體情節綜合考慮,如虐待比一般的過錯行為嚴重,侵權方式越惡劣,持續時間越長,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損害就越大,其賠償數額的確定應相對高於一般家庭暴力。

綜上所述,出軌是導致離婚的一大因素,造成夫妻感情破裂,在分割財產的時候,雙方最好協商解決。只有在出軌方本人同意放棄財產分割的情況下,才能淨身出户。出軌方不存在法定過錯,則分割財產還是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則進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