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之間能不能索要分手費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2W

情人之間能不能索要分手費

一、情人之間索要分手費合法嗎,怎麼辦?

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畢竟在長期的非法同居生活過程中,雙方對一些財產是可能產生共有關係的,因此,有必要進行分割。如果同居一方主張分割同居期間產生的公有財產,法院是會支持的。至於以“分手費”為名要求支付一定的財物,則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是不可能獲得法律支持的,對此不必理會。

“分手費”沒有法律依據就不可能得到法律支持,因此沒有必要再去收集什麼證據來證明其“違法”。

同時,索要分手費是違反道德和社會公序良俗的,法律只對合法的債權債務關係受法律保護。所以,從法律層面上講,如果不是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或者合法的贈與關係、債務債權關係等,在分手後索要分手費是不合法的,尤其是與與有配偶者同居,破壞他人家庭,而後索要分手費的,更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護。

另外,法律上也沒有所謂的“青春損失費”,所以同居一方向另一方主張 “青春損失費”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也不能得到法律保護。雖然有可能在感情存續期間寫過欠條,但實質上也不存在借貸關係,也就是説,欠條往往是“有名無實”的,是無效的。如果實在不得已或在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等情況下寫下支付“青春損失費”欠條的,依照我國民法的有關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作出的意思表示是無效的,是可以變更或者撤銷的。到法院打官司也很難得到支持。

二、情人之間索要分手費合法嗎?打官司能贏嗎?

上面説到了如果是同居期間產生的財產分割或經濟補償,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予以判斷,但是,對於其他的所謂“分手費”“精神損失費”“青春損失費”等等費用,都屬於私下的約定,在法律上並沒有依據,所以如果鬧到法院打官司是很難獲得支持的。

眾所周知,婚外情一直是婚姻的致命傷。從第三者到“二奶”再到“小三”,這些詞語大家想必已不陌生。新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共19條,與徵求意見稿的21條相比,少了兩條。缺少的兩條正是原來在徵求意見過程中飽受社會爭議的,關於“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為解除同居關係約定財產性補償”的問題就是其中之一。這表示法律不支持“小三”索要“分手費”。

徵求意見稿第二條寫道:“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為解除同居關係約定了財產性補償,一方要求支付該補償或支付補償後反悔主張返還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合法婚姻當事人以侵犯夫妻共同財產權為由起訴主張返還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根據具體情況作出處理”。這一條在正式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三)》中被刪除。

在廣東省婦聯此前針對徵求意見稿舉辦的座談會上,中山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卓冬青認為,這樣的規定實際上變相鼓勵了男人養“小三”。廣東省婦聯權益部部長楊世強也表示,這一條會使有錢的男人更堂而皇之地養二奶,到分手的時候給點分手費就可以了。暨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宋耀紅更是直言:“立法導向不對。”廣東工業大學文法學院教授郭麗紅則認為:“婚姻法不是婦女權益保護法。如果説‘小三’是婦女,需要保護,‘原配’就不需要保護了嗎?”

最終出台的司法解釋取消了“意見稿”中的第二條規定,原先“給小三的分手費妻子可能拿回”的説法無疾而終,這是否暗示了“分手費”的合法性呢?

最高法院民一庭庭長杜萬華説,因為婚外同居這種現象比較複雜,在具體實踐中難以以司法解釋相關的條文來一一對應,但不規定不等於不正視。基層法院在審理相關案件的時候,要堅持維護社會主義道德風尚和善良風俗,維護婚姻家庭穩定,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這是一個基本的原則。法院將通過案例指導的方式來解決這個問題。

總之,索要分手費合法嗎?這一問題在法律上是沒有合法依據的,一般來説,情侶分手時對分手費用雖達成一致,但此種款項沒有真實的債權債務關係,索要沒有相應的法律依據,且違反社會道德。如果情侶之間可自動履行,法律不強加干涉。但如果起訴至法院,法律無法支持這樣的訴訟請求。但是在具體案件中,一些情況較為複雜,還是需要結合相關案情予以綜合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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