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起訴第三者破壞婚姻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6W

一、能起訴第三者破壞婚姻嗎?

能起訴第三者破壞婚姻嗎?

是否能起訴第三者破壞婚姻要根據涉案情節而定,但一般情況下只有當第三者的行為符合以下條件時,才可以起訴:

1、如果達到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程度,那就構成了重婚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是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構成破壞軍婚罪。

3、第三者以勸説、利誘、授意、慫恿、收買、威脅等方法,向被教唆者(夫妻中的一方)傳輸犯意(犯罪意圖)或者強化堅定其犯意,致使被教唆者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圖實施犯罪的,第三者就要承擔教唆犯罪的法律責任。

總之,就是隻有當第三者的行為達到了上述任何一項時,才可以告。

二、破壞軍人婚姻罪主要有三種類型

一是重婚型,即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其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騙取結婚的;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羣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

二是同居型,即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卻較長時間公開地或祕密地在一起共同生活,這種關係不僅以不正當的兩性關係為基礎,往往有經濟和其他生活方面的特殊關係,而不同於一般的通姦關係。

三是通姦型,即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長期通姦,情節惡劣或者造成夫妻關係破裂嚴重後果的。

長期通姦情節惡劣表現為致現役軍人的配偶懷孕或者生育等等。造成軍人夫妻關係破裂的嚴重後果主要表現為:被告人挑撥、唆使現役軍人的配偶鬧離婚,現役軍人的配偶嚴重虐待現役軍人,通姦行為發生後,現役軍人的配偶或現役軍人提出離婚的。

起訴第三者破壞婚姻是需要有相關證據和違法事實來支撐的,必須在達到立案條件的情況下才可以追究法律責任,未達到立案的條件的那麼是法院是無法管理的,司法機關在立案時要進行合法的認定,避免法律適用錯誤的情況。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