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父母離婚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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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父母離婚小孩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因父母離婚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8週歲以下的孩子改名字、居民改名字的辦理程序:

1、由公民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應當經未成年人父母雙方或者監護人協商一致並共同到場;

2,需要親生父母雙方同意,陪同孩子一起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公民申請變更姓名,屬未成年人的,由派出所辦理。

3,派出所受理後,經調查核實報縣(市、區)局審批。

申報材料:

1、縣(市、區)局審批後、書面申請報告;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證;

3、符合辦理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

辦理條件:

1、子女親生父母雙方同意;

2、所更改姓名合法;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人變更姓名的,還應當徵得其本人同意。

二、公民改名

需要持相關證件到有關部門辦理。成年人改名要滿足以下條件:

1、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願;

2、理由要充分;

3、本人要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三、更改姓氏的條件

通常更改姓氏,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一)因血緣關係成立,變更為父姓或者母姓或者父母雙方姓氏的;

(二)因收養關係成立,變更為養父姓氏或者養母姓氏的;

(三)因收養關係終止,恢復收養前姓氏的;

(四)因婚姻關係成立,變更為冠以夫姓或者妻姓的;

(五)因婚姻關係終止,恢復婚前姓氏的;

(六)因夫妻一方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生存配偶恢復婚前姓氏的;

(七)因父母再婚,未成年子女變更為繼父姓氏或者繼母姓氏或者再婚父母雙方姓氏的;

(八)因入贅關係成立,男方變更為女方姓氏的;

(九)因入贅關係終止,男方恢復原姓氏的;

(十)公民出家或者出家人還俗,變更為法名或者原姓名的;

(十一)因其他特殊原因的。

四、更改名字條件

通常更改名字,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一)同時在同一單位工作或者在同一學校學習姓名相同的;

(二)與社會知名人士姓名相同的;

(三)與聲名狼藉人員姓名相同的;

(四)與被通緝的犯罪嫌疑人姓名相同的;

(五)名字粗俗、怪異的;

(六)名字難認、難寫的;

(七)名字可能造成性別混淆或者誤解的;

(八)公民出家或者出家人還俗,變更為法名、道名或者原姓名的;

(九)因其他特殊原因的。

五、寫在最後

理由不充分,更改姓名的申請將會被駁回,且在改名字這塊,成年人一生通常只能改一次,除非有特殊情況。相對而言,學齡前兒童更改名字會容易一點,但是仍需要説明理由。在幼兒園的還需要幼兒園開具相關證明。

父母離婚小孩子改名字還需要監護人在場。改名字必須要有充分的理由,不能以名字不好聽這種理由來改名字,如果需要改姓一般需要更改到一方父母的姓氏或者因為離婚或者結婚跟隨對方的姓氏等,否則是不能更改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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