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棄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致其死亡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經常會在新聞電視上看到遺棄嬰兒、遺棄老人等家庭成員的行為,這種行為將有可能對社會造成非常不好的影響,同時,我國法律對遺棄行為也有做出相關的規定,情節惡劣的,很有可能構成遺棄罪,那麼遺棄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致其死亡應當如何處理呢?下面一起來了解。
一、遺棄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致其死亡
遺棄罪造成死亡的處罰
1、遺棄致人死亡屬於情節惡劣的行為,應當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遺棄罪,是指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
3、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遺棄罪立案標準
負有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且情節惡劣的。
三、遺棄罪所説的撫養義務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法律上的扶養義務是:
1、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
2、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
3、成年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4、父母子女之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父母對子女仍有撫養相教育的義務; 養父母與養子女、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均與生父母與其子女之間的撫養、贍養義務相同,但是養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其生父母應負擔子女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者全部,直到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5、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 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6、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無力扶養的未成年弟、妹,有扶養的義務。
不論什麼情況造成他人死亡了,都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當然遺棄行為造成了被遺棄人死亡也是如此。遺棄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致其死亡,這種遺棄行為屬於情節十分惡劣的,屬於遺棄罪,行為人將有可能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且拘役或者管制。所以大家一定要儘自己的撫養義務,不要遺棄任何一個家庭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