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怎麼舉報婚姻詐騙罪?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4W

一、受害人怎麼舉報婚姻詐騙罪?

受害人怎麼舉報婚姻詐騙罪?

婚姻詐騙涉嫌了詐騙罪,屬於刑事案件的範疇,應向公安機關報案由警方立案偵察。如果只想追回財產損失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財產。需要收集的證據應該從虛構事實、所騙取的錢財數額較大、登記結婚有瑕疵或根本沒有結婚等方面考慮。如若被騙,要保存好相關證據材料,並把材料以書面形式交至地方公安局,協助公安機關調查取證。婚姻詐騙罪是以借婚姻索取財物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並構成犯罪的行為。詐騙犯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構成本罪的犯罪主體。

二、婚姻詐騙和一般道德行為有哪些區別?

1、從犯罪故意產生的時間上看,以婚騙財的詐騙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產生在婚姻關係成立之前,具有非法佔有他人錢財的犯罪故意是認定婚姻詐騙犯罪的重要構成要件。

2、在客觀行為上,採取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通過欺騙手段獲取財物之後,行為人將財物用於個人揮霍。為了掩蓋詐騙事實,更加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行為人有時也會將騙取的錢財少量花在被害人身上,但錢財在實質上仍被行為人個人控制和支配。

3、從騙取的財產的所有權上看,所騙取的財產是一方婚前財產或是與被害人有關係的其他人的財產,並非屬於婚姻關係成立後,“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4、案發後,參考被害人的態度,司法機關可以考慮是否有追訴犯罪的必要,以達到法制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綜上所述,受害人遭遇婚姻詐騙,損失較大的,應當及時報案,去當地公安機關立案,一旦立案,公安機關會介入調查,追究婚姻詐騙者的法律責任。在認定該罪的時候,要區分好婚姻詐騙和一般不道德婚姻的界限。如果情節較輕,詐騙數額不大,可以不予認定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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