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出台後司法解釋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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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民法典》在適用過程中出現不統一甚至牴觸的司法解釋應當被廢除,新頒佈的司法解釋應根據《民法典》條文內容及精神作出。
據《民法典》起草專家談到該問題時提到了以下幾個觀點:
1、《民法典》施行日期為2021年1月1日,在接下來的半年多時間裏,最高人民法院應啟動司法解釋的清理工作;
2、與《民法典》在適用過程中出現不統一甚至牴觸的司法解釋應當被廢除;
3、新頒佈的司法解釋應根據《民法典》條文內容及精神作出;
4、與《民法典》不牴觸的現行有效的司法解釋還應當繼續有效,並等待最高院新頒佈司法解釋來進行清理。
二、民法典包括哪些?有哪些法律將被廢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內容包括八個部分:第一編總則,第二編物權,第三編合同,第四編人格權,第五編婚姻家庭,第六編繼承,第七編侵權責任,附則,一共1260個條款。《民法典》第1260條(最後一條)明確規定: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同時將廢止的法律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綜上所述,2021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將會正式生效,屆時最高法院將廢止上述九部法律,其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應該同步廢止,其中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不矛盾的現行有效的司法解釋則可以等待最高院頒佈新的司法解釋來進行修改或者替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