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遺棄重症嬰兒會受到什麼處罰?

來源:法律科普站 8.72K

父母遺棄重症嬰兒會受到什麼處罰?

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會看到一些嬰兒剛出生就被父母遺棄的報道,這是非常痛心的。即便嬰兒患有重症,父母也應該盡力救治,履行自己的義務。對嬰兒不管不顧的話,造成嚴重後果的話,父母有可能會追究法律責任。那麼父母遺棄重症嬰兒會受到什麼處罰?下面小編結合法律知識給大家講一講。

一、父母遺棄重症嬰兒會受到什麼處罰?

遺棄子女觸犯了刑法中的遺棄罪。遺棄罪,是指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遺棄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員中的平等權利。對象只限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並對家庭成員之間應履行的扶養義務作了規定。有負擔能力而拒不履行扶養義務,就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權利。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應當扶養而拒不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所謂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是指家庭成員中具有以下幾種情況的人:

(1)因年老、傷殘、疾病等原因,喪失勞動能力,沒有生活來源;

(2)雖有生活來源,但因病、老、傷殘,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必須是對被遺棄者負有法律上的扶養義務而且具有撫養能力的人。只有具備這種條件的人,才可能成為本罪的主體。如果在法律上不負有扶養義務,互相間不存在扶養關係,也就不發生遺棄的問題。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自己應履行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拒絕扶養的動機是各種各樣的,如有的把老人視為累贅而遺棄;有的藉口已離婚對所生子女不予撫養:有的為創造再婚條件遺棄兒童;有的為了逼迫對方離婚而遺棄妻子或者丈夫等。總之,遺棄者都是出於個人主義極端自私自利思想或者是其他卑鄙動機。

綜上所述,我國刑法中有遺棄罪這個罪名,其客觀表現就是有撫養義務的當事人將家庭成員遺棄。如果父母遺棄重症嬰兒的行為十分惡劣,導致嬰兒發生嚴重傷害的,法院會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這種情況下,父母有可能被判刑,或者處以拘役。羣眾如果發現被遺棄的嬰兒,應該及時報案,交給公安機關處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