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婚姻是屬於無效婚姻?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6W
哪些婚姻是屬於無效婚姻?
律師解析:無效婚姻是雙方當事人在不滿足結婚條件的情況下卻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了結婚登記,領取了結婚證所造成的,其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當事人屬於重婚的情形;
2、結婚的雙方當事人具有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
3、結婚是雙方當事人沒有到法定結婚年齡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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