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患有精神病怎麼才能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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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婆患有精神病怎麼才能離婚?

老婆患有精神病怎麼才能離婚?

配偶患有精神病,如果導致了夫妻感情破裂(也就是不想再履行夫妻義務時)是可以請求離婚的。但應首先解決好精神病病人的監護人、生活保障等問題,一般需要先申請變更監護人後,才能通過訴訟解除婚姻關係。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法定提出離婚的理由第五項中指出“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項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導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如果理由成立,經調解無效,人民法院可以判決離婚。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以下三種情況:

1、婚前曾患過精神病,婚後因受某種刺激復發;

2、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後因某種強刺激或外傷造成精神病;

3、因精神病遺傳而在婚後患精神病。

因婚前患過精神病或因家族有精神病遺傳患精神病,不論是否隱瞞,均不是准予或不準予離婚的理由。《婚姻法》規定的離婚是“感情確已破裂”的原因是由配偶患有精神病所致,離婚的理由是可以成立的。

二、婚外情如何調查取證才合法?

(1)電子郵件、聊天記錄要有證據鏈互相印證,否則一般不能作為證據。

(2)保證書“白紙黑字”難否認,讓當事人寫下保證書。

(3)當事人在公開場合拍攝的錄像及照片,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4)為了取得證據,而侵入第三住宅,是侵權行為,當然取得的證據不具備合法性。但如果在自己家取證,不存在此種問題。

(5)在賓館通過監控錄像拍攝的、破門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攝的都不能作為證據使用,這種情況,可以要求警察介入,警察給做的筆錄就是很好的合法證據。

(6)當事人自己偷錄採集,並不需要告知對方。當事人採集的錄音中,對方對其外遇行為予以認可,那麼該未經修改的錄音資料可以作為證據向法院提交。

(7)取證目的已達到,卻又另行對第三人的人身或精神進行侮辱,則又構成了侵權行為。

(8)安放錄音或錄像設備是在自己家裏進行偷拍偷錄,不構成侵權。但如果是安放在第三人辦公室或家中,則就不具備合法性。

(9)通過法律禁止出售的竊聽設備獲得的證據就不具備合法性,因為收集證據的手段就不合法。

(10)鄰居、朋友的證言。

夫妻雙方離婚就只有協議離婚和人民法院判決離婚兩種,對於夫妻中的一方是精神病的,由於神志不清,所以其無法做出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就算是在離婚協議上簽字的,也是不能產生效力的,但是如果是患有精神病的一方死亡的,也是視為婚姻關係自動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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