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下可以申請婚姻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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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可以申請婚姻無效

我國,夫妻雙方在結婚的時候,如果雙方違反婚姻法當中的規定,那麼本質上夫妻雙方的關係根本得不到法律的保護。也就是説即使雙方以後離婚了,在婚姻關係中的一些權益也是實質上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的,因為我國婚姻法對有些婚姻是不支持的。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什麼情況下可以申請婚姻無效?

一、什麼情況下可以申請婚姻無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的規定,婚姻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有權依據《婚姻法》第十條規定向人民法院就已辦理結婚登記的婚姻申請宣告婚姻無效。其中利害關係人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①以重婚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及基層組織。

②以未到法定婚齡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未達法定婚齡者的近親屬。

③以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

④以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與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親屬。

二、申請宣告婚姻無效需要哪些材料?

向人民法院起訴申請宣告婚姻無效,需準備的材料因婚姻無效的原因有所不同。

(一)以重婚為理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主要材料為結婚證和雙方的身份證,以及能夠證明該婚姻屬於重婚的證據等等。

(二)以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為理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主要提供結婚證、身份證、户口簿和其他能證明夫妻雙方當事人之間的近親屬關係的證明材料等。

(三)以婚前前患有法律禁止結婚的疾病且婚後難以治癒的為理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應該提供結婚證、雙方身份證和醫院的診斷證明書,和證明婚前患病,婚後難以治癒的相關材料。

同時,人民法院在受理宣告無效婚姻的案件後,如果確實屬於無效婚姻,會就財產和子女問題一併判決,所以當事人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時最好還提供包括房屋產權證書、銀行賬户、支票等各種財產清單等原件和複印件以及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意見。

在不具有婚姻要件的情況下,不是自動宣告婚姻無效的,而是由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當然,法院也是會對結婚的要件作出審查,若確實構成無效婚姻的話,那麼才會宣告無效。

我們可以看出,在我國婚姻法當中有着明確的規定,針對近親屬,未到法定年齡結婚的,患有病不應當結婚的等原因,在這種情況下可以申請婚姻無效,另外在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時候,需要準備好一些重要的證件,提交到法院才可以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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