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多大能結婚領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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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多大能結婚領結婚證?

一、男女多大能結婚領證?

現在申請登記結婚的,女方只需要年滿20週歲,但如果是男方的話則必須要達到了22週歲才行。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滿足結婚年齡要求,就會因為不符合結婚條件,從而無法領取到結婚證。達到法律的規定的要求,男女雙方可以自由結為法律意義上的夫妻。

二、不能結婚的條件有哪些

達到法律的規定的要求,男女雙方可以自由結為法律意義上的夫妻。然而,並不是所有男女都可以自由結婚的,現實生活中,哪些條件又是絕對不能結婚的呢?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男女雙方不能結婚的條件包括以下兩點: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直系血親,是指具有直接血緣關係的親屬,具體是指直接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的親屬,如父母和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孫於女、外孫子女等都包括在內。

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是指出於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親,具體包括:兄弟姐妹(異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除外);伯、叔、姑、舅與侄(侄女)、甥(甥女);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禁止結婚

在司法實踐中,主要有以下幾類:

(1)患性病未治癒的;

(2)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鬱症和其他精神病發病期間);

(3)先天痴呆症(包括重症智力低下者);

(4)非常嚴重的遺傳性疾病。

綜上所述,想要得到法律認可的婚姻關係,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所以才要求了男女的法定結婚年齡,在我國能夠成功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是必須要達到規定的結婚年齡的,然後成為合法的夫妻,這樣對婚姻的保障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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