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證是否需要户口本主頁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4W

一、領證是否需要户口本主頁?

領證是否需要户口本主頁

辦理結婚證,應出具雙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證,且户口本必須具有主頁(户主)和其本人這一頁,缺一則無法辦理。如果户口本缺少主頁或本人一頁,當事人則需到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門申請開具户籍個人信息證明,加註用於結婚登記使用,加蓋派出所户籍管理公章,就可以作為當事人户口本使用。

《民政部關於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

二、關於户口簿的問題。

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户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户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屬於集體户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户口簿內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户籍情況的户口簿複印件辦理婚姻登記。

當事人未辦理落户手續的,户口遷出地或另一方當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户籍管理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辦理婚姻登記。

三、不領結婚證可以舉行婚禮嗎?屬於違法嗎?

可以舉行婚禮,不屬於違法,但是不受婚姻法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一)未辦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羣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如起訴時雙方均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可認定為事實婚姻關係;如起訴時一方或雙方不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應認定非法同居關係。

(二)未辦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羣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如同居時雙方均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可認定為事實婚姻關係;如同居時一方或雙方不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應認定為非法同居關係。

男女在民政局申請領結婚證的時候,要求雙方均滿足《民法典婚姻編》(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規定的結婚條件,同時還不能有禁止結婚的情形之一。而在辦證的時候,也要求雙方提供各自的身份證件,其中就包括各自的户口本以及户口本中户主頁。要是缺少了户主頁或者本人的那一頁,則無法辦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