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結婚證是怎麼辦理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8W

一、北京市結婚證是怎麼辦理的

北京市結婚證是怎麼辦理的

1、受理

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登記機關提供);

婚姻登記員監誓並簽名。

2、審查

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有效;

詢問相關情況。

3、登記

符合結婚條件的,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不符合結婚條件的,不予登記並當場向當事人説明理由。

法律依據:《北京市實施<婚姻登記條例>若干規定》

第六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婚姻登記機關應當當場予以登記,頒發結婚證;對當事人有《婚姻登記條例》第六條規定的情形,不符合結婚條件的,不予登記,並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當事人説明理由。

婚姻登記機關對不屬於本婚姻登記機關管轄的,應當當場告知當事人有權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對證件、證明材料不齊全、不一致、損毀或者無效的,應當當場一次性告知當事人需要補充的全部材料。

二、北京領結婚證需要什麼材料

1、户口簿

男女雙方户口本原件,(户口本上婚姻狀況一欄應與實際婚姻狀況一致,不一致須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變更;集體户口須本人户口卡原件及集體户口簿首頁複印件並加蓋保管部門印章)

2、身份證

男女雙方身份證原件

温馨提示:

(1)、身份證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應當與户口簿一致。

(2)、身份證超過有效期或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應當到公安部門換髮新身份證;不能提交身份證的,可以使用臨時身份證代替。

3、聲明書(登記機關提供)

4、證件照

雙方三張大二寸(長5釐米寬3.8釐米)免冠合影證件照片

法律依據:《北京市實施<婚姻登記條例>若干規定》

第五條 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時,應當依照《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規定,向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相關證件、證明材料。經公證、認證的聲明和證明,自出具之日起六個月內有效。證件、證明材料是外文的,當事人應當同時提交中文翻譯文本。

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時,應當提交三張大二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依照《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的規定填寫聲明並簽字。當事人簽署聲明時,應當有婚姻登記員在場。

從大體上來説,我國內地各地區的民政局在辦理結婚證的流程上是差不多的,最多也是有一些細微上的差異。不過,鑑於在內地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身份不同,因此按照《婚姻登記條例》中的要求,當事人在申領結婚證的時候,需要準備提供的證件材料也不一樣。除此之外,對於辦理結婚證的雙方,也會有嚴格的條件要求,這點在《婚姻法》中也是有規定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