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拿結婚證的內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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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是目前一般家庭來説都有重大意義的,他能讓一般家庭能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遇到類似問題的同時,能夠堅韌不催,不會因此而感到家庭式的薄弱,未婚生子拿結婚證這一問題是有條件的,我們可能提出他的內容是哪些呢?接下來和本站一起來解決。

未婚生子拿結婚證的內容有哪些?

一、未婚生子拿結婚證滿足條件

攜帶證明:

1、居民身份證

2、户口簿(或者集體户籍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二、未婚生子拿結婚證相關規定

固定工、離退休職工由所在單位出具待業、個體無業人員由居(村)委會出具待業人員、個體户還應提供勞動手冊(或執照),再婚當事人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離婚證書(或解決夫妻關係證明)(或法院調解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注:持初級法院判決書的,還需帶好初級法院判決生效的證明。因私出境人員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我駐外使、領館認證(或公證)的在國外期間的婚姻證明。因私出境回國定居者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如無在國外期間的婚姻狀況證明,可持經公證的本人在國外的未婚證明書。

三、未婚生子拿結婚證其他注意事項

婚前體檢:

1、持上述證明,有所在區、縣民政局開具婚前體檢介紹信。

2、攜介紹信,到所在區、縣的婦幼保健醫院進行體檢。

3、經體檢證明符合條件的,持體檢合格證明回民政局登記註冊。其它:需交納結婚證工本費、服務費。

四、申請登記的中國公民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中國公民須持有:本人户籍證明;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外國僑民須持有: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讀者對是否可以在拿結婚證之前,提前生子等諸多問題,有了自己的見解,當然不是不允許這麼做,只不過是履行了相應的法律規定的,需要我們執行的有關手續和流程,還是可以按照實際意願來做的。還希望讀者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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