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結婚證生孩子的影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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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沒結婚證生孩子的影響嗎?

沒結婚證生孩子的影響嗎

有影響,未婚所生的孩子是屬於“非婚生子女”就是俗稱的“私生子女”,即沒有合法婚姻關係的男女所生的子女。沒有領結婚證就生育孩子屬於違反《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是要被處以交納當地人均消費標準的0.5—1倍的社會扶養費的。

對於非婚生子女,爭執焦點主要是在於非婚生子女與生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其中又以與生父的權利義務關係為重)。

我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對非婚生子女的保護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對非婚生子女不得歧視和危害;

2、非婚生子女的生父、生母都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

3、非婚生子女與生父母間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二、非婚生子女撫養費標準

首先,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所以由此可知,無論是婚生子女還是非婚生子女,給予的撫養費標準都是按以下規定的標準參考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7條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由此可見,父母親沒有結婚證主要是會影響到孩子的落户,至於説孩子的撫養費,撫養權,繼承權及其他所有的權利,任何人都不得剝奪和歧視。在社會文明和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的今天,有些傳統的道德觀念卻處於倒退的地步,關於未婚生育,不僅是法律上不允許,在道德上也是不合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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