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離婚冷靜期要去兩次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9W

一、一般離婚冷靜期要去兩次嗎?

一般離婚冷靜期要去兩次嗎?

一般離婚冷靜期是否要去兩次在法律中沒有具體的規定,如果是協議離婚,需要雙方先預約離婚,然後到婚姻登記系統申請離婚,等待三十天冷靜期之後,再去領離婚證。如果是訴訟離婚就不一定了,有一次就離的,也有五六次離不了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但是,要注意,這個冷靜期起算的時間不是協議簽訂之日,而是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遞交之日。

二、離婚協議簽訂後反悔發生糾紛怎麼處理?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以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為由,請求法院依法中止申請人行使探望權的處理,有關探望權的生效判決巳進入執行程序,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提出中止行使探望權清求的,可由執行庭根據當事人的申請直接作出是否中止執行的裁定,無需通過審判程序解決。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以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為由,單獨起訴要求中止行使探望權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限制行為能力人能否申請行使探望權。限制行為能力人儘管行為能力受限,但其仍有權享有親權或與此相關的權利,因此,對於限制行為能力人由請行使探望權的,在不會對末成年子女身心造成不良影響的前提下,可以准許,並視限制行為能力人的具體情況,明確其是否應在監護人的監護下行使探望權。

(三)夫妻離婚時,尚不符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當事人賬户內養老金的處理。養老金是職工在退休後領取的工資,未到退休年齡不能領取;且養老會是職工退休後生活的基本保障,而不是對其退休前工作的補償。因此,對於離婚訴訟時尚未退休、不符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當事人,其養老金不能作為夫妻共同則產予以分割。

(四)夫妻共同財產涉及他人情況的處理。夫妻婚後出資購買車輛,並掛靠於他人名下的,在離婚訴訟中,對該車輛不予處理。

綜合上面所説的,離婚冷靜期只適用於協議離婚,一般在雙方協商好之後就需要先到民政部門登記,只有過了冷靜期才能辦理離婚手續,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如果一方在冷靜期間撤銷登記,那麼雙方是不能辦理離婚手續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