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如果離婚怎麼分户口?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9W

一、夫妻如果離婚怎麼分户口?

夫妻如果離婚怎麼分户口?

夫妻離婚後要求分户或遷出的,如一方當事人不願交出《居民户口簿》,經派出所動員説服無效後,由派出所按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直接辦理分户或遷出手續,為遷出人單獨打印《居民户口簿》,加蓋遷出章,並在《常住户口登記表》上註明遷出或分户原因和日期。

申請材料

查驗證件證明

1、公房分户。提供分户書面申請、《結婚證》或《離婚判決書》、房屋租賃契約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證明等證件證明;

2、私房分户。提供分户書面申請、法院判決書或公證書、私房房契等證件證明材料;農村地區分户提供村委會同意分户證明。

二、離婚後孩子户口怎麼辦?

(一) 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孩子的户口就跟誰走;

(二) 如果小孩未滿18週歲,需要父母代為辦理户口的遷移;

(三) 如果小孩滿18週歲,可由他自己辦理户口的遷移;

(四) 年滿18週歲可單獨立户,持身份證、户口薄到派出所辦理即可;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夫妻離婚遷出户口一方,如有落腳點可把户口遷到落腳點處,如果沒有落腳點,可到當地判處所辦理分户遷移手續。

三、不離婚夫妻户口能分開嗎?

從原則上講,只要當事人具有獨立的住所,就可以分户。但是,各地的户籍政策是不一樣的,有些地方是不允許夫妻之間進行分户的。當事人是否能在婚姻存續期間分户,還要根據當地的户籍政策,結合自身的情況進行分析。

同時,公安機關作為户籍的管理機關,當事人有權直接到公安機關了解户籍政策,公安機關有告知的義務。根據《户口登記條例》第三條規定,户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户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户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户口登記機關。

夫妻離婚之後進行分户,可以自行分户,也可以派出所介入分户,夫妻的孩子的户口的歸屬是根據孩子的撫養權來決定的,一般撫養權是哪一方的,孩子的户口就跟着哪一方,至於夫妻雙反不離婚是否能分户要按照每個地方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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