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不讓探視應該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6W

離婚後一方以各種理由拒不讓另一方行使探望權,享有探望權的一方可通過所在地的居委會溝通協商,協商未果的話,可在收集相關證據,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權之訴。如果是訴訟離婚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

離婚後不讓探視應該怎麼辦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