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已經分居六個月能否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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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已經分居六個月能否離婚

離婚,在現在這個社會不算什麼稀奇事。感情不和,分開成為了必然選擇。那麼,想要離婚,需要哪些條件了?

我國法律規定,男女雙方要求離婚的,應該先行調解,調解無效的,准予離婚。有以下情況,調解無效的,也應准予離婚。

(一)一方有重婚行為或已婚人士與他人同居,構成非法同居行為的;

(三)婚內一方有賭博、吸毒等惡習且多次勸説教育無效的;

夫妻已經分居六個月能否離婚 第2張

(四)夫妻雙方因為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及以上時間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以上是准予離婚的情形。現在,我們來看標題。分居六個月能否離婚了?答案是,不能。我國法律規定,離婚的唯一標準是婚姻雙方感情破裂,如何判斷了?

夫妻已經分居六個月能否離婚 第3張

一方重婚,婚外情,非法同居;當事人自己陳述;其他相關人員的證言,比如説,父母,子女證實,雙方感情不合;雙方分居兩年及以上時間。

這些都是婚姻破裂的表現。因此,分局六個月距離兩年這個時間標準來説,太短了,不能體現感情破裂。所以,分居六個月不能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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