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離婚需要什麼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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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離婚需要什麼證件

一般情況,離婚需要帶上的最基本的證件是夫妻雙方各自的户口本,還有就是雙方各自有效的身份證,結婚證也是必須帶的。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的時候,辦理人員會問是否帶了各自的身份證,因為身份證能有效證明雙方各自的身份,也可以把户口簿帶上。而且結婚證也是必須帶的,因為這能證明雙方是存在婚姻關係的,這兩樣都帶工作人員才能給其辦理。

登記離婚需要什麼證件 第2張

值得注意的是,辦理離婚手續的時候,必須是雙方本人親自去,這樣工作人員才能辦理離婚手續。

雙方在辦理之前也可以簽訂好離婚協議,然後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的時候拿給工作人員。對離婚協議也有很多是需要注意的。對於離婚協議的內容,如果其中一方不滿意,那麼這一方有權利不簽訂離婚協議。還有就是離婚協議必須是經過雙方的商量,並且是自願簽訂的。而且對於雙方之間有小孩的,離婚協議的內容中也要寫清楚對孩子的撫養問題。

登記離婚需要什麼證件 第3張

比如説孩子由誰撫養,後期是由誰來付贍養費,孩子的撫養費是多少等等問題。離婚協議可以由雙方事先簽訂好,也可以在辦理離婚手續的時候簽訂。離婚協議一旦起效,那麼雙方都要自覺實行協議中的內容,如果一方不遵守協議的內容,那麼另一方就有權利維護自己的權益。也可以由一方跟另一方協調,説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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