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家暴證據該怎樣離婚?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6W

沒有家暴證據該怎樣離婚?

沒有家暴證據該怎樣離婚?

民法典》第三十一條規定,自願離婚的男女均可離婚。當事人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婚姻登記機關在確定雙方確實有意願,子女和財產問題得到妥善處理的情況下,頒發離婚證書。第三十二條男女雙方要求離婚的,有關部門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進行調解或者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應當對離婚案件進行調解;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沒有任何作用,離婚被批准。調解無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准予離婚:

如果你已婚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

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遺棄家庭成員;

如果你有重複的教導,如賭博和濫用藥物;

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兩年的;

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況。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准予離婚。如果一方遭遇家庭暴力,但沒有證據,可以起訴離婚,但沒有證據。

在這種情況下,原告可以在第一次判決生效後6個月提起第二次訴訟。沒有特例。法院經常決定離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