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買的房子有兒子媳婦名字離婚如何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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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方父母出資購房。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
2、一方父母出資購房。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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