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子加上父母的名字如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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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子加上父母的名字如何辦理?

對於夫妻財產、尤其是房產的權屬認定和離婚分割規定引起了許多人的關注,女方認為婚前購買的房產不屬於共有財產是極大的不公,男方認為婚前購買的房產大多是父母出資或支付首付,女方沒有參與權屬份額的依據,有的男方還會在購房時加上父母的名字以維護自己的權益,那麼,買房子加上父母的名字如何辦理呢?

一、買房子加上父母的名字如何辦理

在房產證上加上別人的名字,也就是是增加這個房子的共有權人,共有三種方式:析產登記、買賣或贈與。關於析產登記一般是指原本為一個人所有的房產,後平均分割變為兩人或多人所有,就需要進行析產登記。較多適用於夫妻配偶的增加房屋的共有權人的方式。關於贈與,類似於份額轉讓,流程和正常的房屋買賣類似,需要繳納所佔份額的契税。父母子女之間增減名字,同樣視為買賣交易,要收取契税。而且,如果房產證辦理時間不滿2年的,還需要繳納全額營業税。夫妻之間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税。

如果是父母、子女等這種關係間的房產要辦理變更手續,就可以考慮二手房買賣或者是贈與。近期由於公證費下調,贈與的成本支出在一定程度上減少。

贈與流程:需要先去公證處辦理房產贈與的公證,之後攜帶相關是房屋兩證,雙方身份證,户口本,婚姻狀況證明等直接去房管局辦理即可。直系親屬間贈與是不限購的,不需要做購房資格審查

贈予手續:

(1)贈予人與受贈人訂立房屋贈予的書面合同,即贈予書。

(2)受贈人憑原房屋所有權證、贈予合同,按規定繳納有關契税;辦理公證。受贈人到房地產管理機構申請變更登記,應提交申請書、身份證件、原房地產產權證、贈予書及公證書和契税收據。贈予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百五十九條規定: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二、哪些情況下不能在房產證上加名字

(1)按揭房不能加名字,必須要把銀行的貸款結清後才能辦理房產證名字變更。但是如果是剛買了房,還沒有辦理貸款的情況下,就可以直接去找開發商,在合同上加名字。

(2)抵押房不能加名字,如果是全款買的房,但是將房子抵押出去了,這種情況也是不能在房產證上加名字的。

綜上所述,關於買房子加上父母的名字如何辦理的問題,如果是在購房簽訂合同時需要加上父母的名字,直接添加購房人就可以了,如果是在房產證上增加父母的名字就比較麻煩,一般情況下是選擇贈與更名的方式,需要辦理贈與公證並繳納契税等費用後,再攜帶相關證件至房產中心辦理,如果是按揭或抵押房產則不能進行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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