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起訴離婚法律援助是否可以申請?
在法治社會中,有些人可能因為經濟原因不能請律師而導致利益受損。為了解決此類問題,我國制訂了一套符合國情的法律援助制度。那麼,夫妻起訴離婚法律援助是否可以申請?為此,小編在下文中整理了該問題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夫妻起訴離婚法律援助是否可以申請?
法律援助的對象:
一、具備以下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可申請法律援助:
1、有充分理由證明為保障自己合法權益需要幫助;
2、確因經濟困難,無能力或無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公民經濟困難標準由各地參照當地政府部門的規定執行)。
二、盲、聾、啞和未成年人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沒有委託辯護律師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
其他殘疾人、老年人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因經濟困難沒有能力聘請辯護律師的,可以獲得法律援助。
可能被判處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沒有委託辯護律師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
三、刑事案件中外國籍被告人沒有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指定律師辯護的,可以獲得法律援助。
四、經審查批准的法律援助申請人或符合條件、接受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被告人、嫌疑人為受援人。
在法律援助過程中,受援人可以瞭解為其提供法律援助活動的進展情況;受援人有事實證明法律援助承辦人員未適當履行職責的,可以要求更換承辦人。
五、受援人因所需援助案件或事項的解決而獲得較大利益時,應當向法律援助機構支付服務費用。
第一、公民有下列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或辯護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第二、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詢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二)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三)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第三、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第四、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無須對被告人進行經濟狀況的審查。
通過上文介紹,對於夫妻起訴離婚法律援助是否可以申請這一問題,相信大家都已經有了初步的認識。法律援助服務對象廣泛,只要滿足經濟條件較差等條件的都可以申請。所以説,起訴離婚受否可以申請還需要看當事人的具體情況綜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