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能辦離婚手續嗎 - 辦理手續是怎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8W

異地能辦離婚手續嗎?辦理手續是怎樣的?

隨着社會經濟的不斷髮展,當世界變成一個地球村,很多夫妻都存在異地工作的情況。當今社會離婚率也在不斷走高,所以人們對於能否異地辦理離婚的疑惑也日益顯現。那麼如果夫妻雙方確實感情破裂,能否在異地辦理離婚呢?下面就對異地辦理離婚手續做一個詳細的介紹。

首先了解一下什麼是離婚?按照我國婚姻法規定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係,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法律行為。既然是法律行為就一定有相應的法律規定程序,例如丈夫和妻子雙方户籍所在地分別在A和B,在A地辦理的結婚登記,目前二人分別在C和D地工作,根據《婚姻法》規定可以辦理離婚的方式有以下幾種:

(一)如果雙方同意協議離婚,並非必須到頒發結婚證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即A或B地進行辦理。

(二)如果雙方不同協議離婚,則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層法院訴訟離婚。這裏的住所地通常是指户籍所在地,如果經常居住地與户籍所在地不一樣的,以經常居住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滿1年以上的地方)為住所地。所以如果丈夫起訴妻子離婚,且妻子在D地居住一年以上則可以妻子户籍所在地B或經常居住地D地的基層法院訴訟離婚。

通過上述介紹,可以清楚地瞭解到異地是可以辦理離婚手續的,但也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有疑問的可以向專業律師進行諮詢。弄清楚可以在哪辦理離婚後,就可以帶着雙方的户口證明、身份證、結婚證或者夫妻關係證明書、離婚協議書、一寸免冠近照等相關材料到當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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