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老公名下無車無房離婚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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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老公名下無車無房離婚怎麼辦?

一、在我國老公名下無車無房離婚怎麼辦?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婚內財產分割協議五大益處

離婚財產分割即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現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1、體現夫妻關愛毋庸置疑,婚內財產協議能夠最有效地承載結婚前的海誓山盟。如何信守一方對另一方的關愛、呵護承諾,婚內財產協議給伴侶提供了一個可行的表現方式。一份好的婚內財產協議,猶如給車輛上了一份包括各類附加險的全險,能夠讓駕乘者消除各種擔憂。

2、體現個人價值對於既希望享受兩性生活的愉悦,又追求個性獨立,品味人生價值的人士而言,婚內財產協議同樣能夠提供最有效的保障。

3、家務分工補償如何消除對於家庭全身心付出,到頭來一無所獲的顧慮,婚內財產協議無疑能夠擔當此份角色。聰明的人士在簽訂婚內財產協議時,會要求在婚內財產的歸屬上,體現家務勞動的付出回報。

4、財產分割便捷雖説離婚是每一對伴侶最不願面對的結局,但與其事後爭個面紅耳赤還無法達成共識,不如提前就做好相應的準備。把最壞的結局都想開了,婚姻中的各類付出就有了保障。

5、減少決策紛爭有的説,婚姻實際是男女雙方互相爭奪家庭主導權的拉鋸戰,事先便對各類決策做好商定,顯然能大大減少日後的紛爭。

離婚財產分割問題理論上並不複雜,其關鍵還是在於對夫妻存續期間所獲得財產的認定。是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一般情況下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特殊情況有約定的,若夫妻間有關於財產協議且該協議合法有效的,則應依照協議分割;雖然認定標準看似明確清晰,但實踐中仍有很多存在爭議模糊不清的地方,這也容易產生歧義使當事人蒙受不必要的損失。

在我國離婚案件中,財產分割問題是一直執法部門工作的難點和重點,首先是有夫妻雙方自己協商處理共同財產,如果二者協商不妥存在很大的差異時,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判決處理,婚姻法對此也做出了明細的規定,婚內財產的協議分割的益處還是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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