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要具備哪些條件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9W

訴訟離婚要具備哪些條件

【為你推薦】協議離婚">協議離婚   分居多久可以自動離婚">分居多久可以自動離婚   彩禮">彩禮   離婚起訴書">離婚起訴書   起訴離婚程序">起訴離婚程序   離婚子女撫養權">離婚子女撫養權

我國法律規定,除了登記離婚,夫妻還可以選擇訴訟的方式離婚。如果男女一方要通過訴訟離婚,就要滿足一些條件。那麼,訴訟離婚要具備哪些條件呢?要是不符合條件,肯定最終也就無法離婚了。接下來,本站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這個問題。

一、訴訟離婚要具備哪些條件

訴訟離婚適用以下條件:

1、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的;

2、夫妻雙方都願意離婚,但在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上不能達成協議的;

3、未依法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且為法律承認的事實婚姻。對於符合登記離婚條件的合意離婚,如果當事人基於某種原因不願意進行離婚登記的,也可以適用訴訟離婚。

二、訴訟離婚的條件有哪些

1、提起離婚訴訟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離婚訴訟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係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訴訟當事人的身份提出離婚訴訟;

(2)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與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關係,即雙方必須是合法配偶,其他關係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3)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4)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及副本各一份,起訴書中要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事實、理由、財產的分割、子女的撫育及相關的證據;

(5)夫妻共有財產的清單(含房產、股票、債券等);

(6)原告應呈交能證明其與被告的合法夫妻關係的結婚證或夫妻關係證明書;

(7)原告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

如果具備以上條件,就可以提起離婚訴訟。

2、在上述條件中,其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確定法院管轄。具體來説:

(1)按照我國離婚管轄的規定,離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也就是原告應當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離婚管轄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離開户口所在地到起訴時已經連續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具體的法院管轄:

①非軍人對軍人提出的離婚訴訟,如果軍人一方為非文職軍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離婚訴訟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②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離婚管轄的法院是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離婚管轄的法院是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③在國內結婚並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離婚管轄的法院是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後居住地人民法院。

應注意的是,在訴訟離婚前,會有一個訴訟外的調解,婚姻當事人可以自由決定是否先經過訴訟外的調解程序,經過哪個機關調解。訴訟外調解不影響婚姻當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關於訴訟離婚要具備哪些條件的問題,小編就為大家解答到此。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雲浮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