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應該如何打離婚官司?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5W

在我國應該如何打離婚官司?

也有很多的人都是真正等到了結婚以後才發現自己跟對方的認識從頭到尾就都是錯的,如果對方的性格比較執拗,和自己的三觀全部都是不一樣的,面對這種婚姻苦苦的掙扎還不如選擇放手。如果對方堅決不同意的話,自己就應該做好打離婚官司的準備了,那麼,在我國應該如何打離婚官司?

一、在我國應該如何打離婚官司?

1、寫好打官司需要的起訴狀;

打官司首先要寫好起訴狀,起訴狀要有恰當的訴訟請求,以及合理的事實與理由和法律依據,這些都是決定打官司勝敗的重要因素。所以,寫訴狀要有好的構思和設計,否則,不僅會影響打高技術的結果,有時還會造成律師費用的損失。

2、立案;

寫好了起訴狀接下來需要提交到法院進行立案,立案時首先要選擇一個有管轄權的法院,然後遞交訴狀和證據及其他相關材料。拿到法院受理通知書後,等待法院傳票通知開庭。

打官司流程、如何打官司?

3、開庭;

開庭程序主要包括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法庭調查階段的舉證、質證是專業性很強的訴訟行為。辯論階段是充分闡述支持自己主張的事實理由和法律依據的時候。其目的是説服法官和對方當事人認可自己的觀點。辯論結束後等待法院判決。

打官司的程序、如何打官司?

4、判決;

開完庭後作出判決後,如果當事人不服判決,則必須在15天內提起上訴,也就是二審。否則,一審判決生效,雙方爭議的問題要按照判決履行。

打官司的流程、如何打官司?

5、執行;

判決生效後,如當事人不在判決確定的期限內主動履行義務,另一方當事人應及時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拒不履行判決法院可以採取拘留、罰款措施,嚴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二、打離婚官司應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1、怎樣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根據我國《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關於離婚時孩子的撫養權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1)以“子女利益最佳”為基本原則,充分考慮離婚後夫妻雙方經濟收入、居住條件等具體情況,充分考慮生活環境的變化對子女的成長是否有利等因素;

(2)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法院審判實踐中一般會判兩週歲以下子女隨母方生活,但母方有嚴重疾病或有撫養條件但不盡撫養義務等原因的除外;

(3)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具備一定的辨別能力,其由誰撫養,要尊重子女自己的選擇;

(4)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准許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

離婚訴訟中,如何確定孩子的撫養權,除適用幾個原則外,還要多方收集證據,讓法院有理由相信由你撫養對孩子成長更有利。

我國《婚姻法》規定:“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父母離婚後,子女無論由哪方撫養,仍然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不管怎樣,夫妻離婚,孩子是無辜的,儘量減少對孩子的傷害是父母的義務離婚夫妻要充分考慮子女的感受,要充分保護子女的利益,要多為子女的健康成長着想。

2、離婚訴訟中夫妻財產的分割;

我國婚姻法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夫妻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3、離婚訴訟中夫妻債務的承擔;

我國《婚姻法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4、離婚損害賠償請求;

我國《婚姻法規定》:“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情形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等行為侵犯的是另一方的配偶權。離婚時另一方要求賠償的,此類賠償是一種精神補償,屬於精神撫慰金範疇;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行為侵犯的是另一方的人身權和財產權。在提起離婚前,應當先有意識地收集相關證據。比如,存在家庭暴力的,對方對你施暴後留下的傷痕照片、報警電話記錄或派出所筆錄、或居委會的證言、病歷、驗傷單據、證人證言等都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其實離婚官司也就是一般的民事訴訟過程的,在打離婚官司之前,小編還是建議先到當地的律師事務所找好專業的律師,然後在律師的幫助下寫好了訴訟狀和收集齊了相關的證據材料,法庭在立案以後就會按照相關的程序來審理離婚官司的。對於如何打離婚官司?的這個問題,打離婚官司當中的證據收集,跟撫養權等這些問題才是比較困難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