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協議離婚的條件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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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協議離婚的條件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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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要想解除婚姻關係的,則首先需要滿足規定的條件,然後再按照規定程序來辦理相應的離婚手續。而此時,協議離婚需要滿足的條件與訴訟離婚要滿足的條件是不同的。究竟夫妻協議離婚的條件包括哪些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夫妻協議離婚的條件包括哪些

協議離婚,應符合《婚姻法》、《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的下列五個條件:

1、申請協議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是辦理過結婚登記的合法婚姻關係當事人。

2、申請協議離婚的雙方當事人應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3、協議離婚申請書是申請離婚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並承擔法律後果。

4、申請登記協議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就家庭共同財產、債權、債務及子女的撫養或對生活困難一方的幫助達成協議,並自覺履行這種承諾。

5、協議離婚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共同提出登記離婚申請。

二、協議離婚手續該如何辦理

辦理流程:

通過行政程序進行的協議離婚由民政部門主管。協議離婚的登記管理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者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鎮、民族鄉的人民政府。

1、申請。

協議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不得委託他人代理。申請時各方應持户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明、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議書、結婚證等,以便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當事人身份,確定管轄權

2、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受理當事人的離婚登記申請後,應當在一個月內進行審查,在審查過程中,應全面瞭解協議的內容,尤其是注意雙方當事人請求離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難幫助、分割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是否合適。

3、登記。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後,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予登記,發給離婚證,註銷結婚證;對於不符合法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以書面形式説明不予登記的理由,夫妻關係從當事人領取離婚證時起解除。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4、撤銷。

申請離婚的當事人弄虛作假、騙取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撤銷離婚登記,對離婚的當事人宣佈其解除婚姻關係無效並收回離婚證,並對當事人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如果當事人認為其符合離婚條件,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婚姻關係當事人雙方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問題協商不成,或者一方要求離婚,而另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應通過訴訟的方式來達到離婚的目的。

這與訴訟離婚的條件肯定是不一樣的。而在離婚手續上面,協議離婚的手續相比訴訟離婚的手續也是要簡單一些,這也就是為什麼有很多夫妻在離婚的時候首先選擇的就是協議方式離婚。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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