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必須具備的條件包括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2W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需要雙方對協議離婚本身達成一致,並且對婚內的財產、債務、孩子撫養權等達成一致意見。雙方達成一致,經過一個月的冷靜期後,即可協議離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協議離婚必須具備的條件包括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