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離婚需要雙方户口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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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離婚需要雙方户口本嗎

一、辦理離婚需要雙方户口本嗎?

到民政局協議離婚的,需要攜帶雙方户口本。

1、結婚證;

2、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證;

3、離婚協議書;

4、各帶兩張1寸的近期半身照。

此外,雙方當事人因為是協議離婚,婚姻登記機關需要對雙方是否自願離婚進行審查,因此需要離婚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場,不能委託辦理。同時,雙方當事人所攜帶的離婚協議書數量應該為三份,且離婚協議書應當就夫妻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權等問題達成一致認可。

二、離婚登記的條件

l、男女雙方必須自願離婚。

2、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必須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4、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三、一方起訴離婚要哪些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核完即歸還原告。

(2)雙方夫妻關係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

四、起訴離婚要多長時間?

訴訟離婚時間基本上是諮詢離婚問題時當事人必問的問題之一,毋庸置疑,屬於當事人最為關注的問題。當事人關注這個問題是有道理的:可能因為法院案件太多導致時間拖延;可能因為律師辦事拖沓導致時間浪費;可能因為調查取證導致週期過長等。

一般而言,法院審理案件應當嚴格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要求來做: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時,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經院長批准可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則報上級人民法院批准。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

所以説需不需要雙方的户口本是取決於,夫妻之間選擇離婚的方式的,而且只要是,通過人民法院判決,解除夫妻之間的婚姻關係的,那麼民事判決書就已經代表着夫妻關係的解散,並不需要再專門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但是,沒有户口本,單純的憑藉結婚證和離婚協議書也無法辦理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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