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離婚小孩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8W
夫妻分居離婚小孩怎麼辦?
一、父母雙方達成協議的處理
在離婚案件中,如果父母雙方就子女的撫養問題達成協議的,一般會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按其協議處理,但協議對子女的正常生活有嚴重不利的除外。如果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也會尊重雙方協議的。
二、子女不滿兩週歲的處理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三、子女在兩週歲以上不滿八週歲的處理
對兩週歲以上未滿八週歲的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一方同意,一方不同意的離婚條件: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由此可見,不管是因為分居而導致離婚還是其他原因,對於子女的歸屬,夫妻間還是可以採取協商的方式決定,也可以尊重子女意見,儘量減少離婚對孩子造成的影響。如果夫妻間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就只能申請法院判決,法院在審理時也會尊重孩子的意見,綜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