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二歲小孩分配是怎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7.87K

一、夫妻離婚二歲小孩分配是怎樣的

夫妻離婚二歲小孩分配是怎樣的?

夫妻在離婚時,可以先對小孩達成分配協商,達不成協議的,應當由人民法院根據最有利於子女的原則進行判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夫妻雙方在離婚時,應當對孩子的撫養問題作妥當的處理,雙方可以達成協議,約定孩子由一方直接撫養,然後另一方負擔撫養費;雙方也可以約定共同撫養。夫妻雙方協商不成的,應當由人民法院進行判決,孩子是2歲的,人民法院會考慮父母雙方的具體情況,誰的情況更有利於孩子成長,更適合撫養孩子,人民法院一般就會判給誰,然後另一方負擔孩子的撫養費。

二、父母的探望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

在離婚後,不直接撫養的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權利,雙方可以約定探望時間和方式,不能達成約定的,應當由人民法院根據孩子和雙方的具體情況來判決。

夫妻雙方在離婚時,有一個兩歲孩子的,雙方可以先去孩子達成約定,約定孩子是由誰撫養,也可以約定雙方共同撫養。夫妻雙方打不成協議的,才由人民法院進行判決,看誰的情況更有利於孩子成長,人民法院一般會讓誰撫養孩子,然後另一方負擔撫養費。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