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出軌孩子高三應該離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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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公出軌孩子高三應該離婚

老公出軌孩子高三應該離婚麼

老公出軌孩子高三是否應該離婚可以由夫妻雙方共同決定。

我國法定離婚方式有兩種:(1)雙方自願離婚;(2)訴訟離婚。

其中,訴訟離婚就是在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選擇的離婚方式。法律沒有規定一方有殘疾或重大疾病的,另一方不得提出離婚。因此,在一方有殘疾的情況下,另一方也可以提出離婚訴訟,而且,從法律角度上講,可以把對方殘疾作為感情破裂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哪些情況屬於夫妻感情破裂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癒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8、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9、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0、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1、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

12、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3、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通常一方有出軌行為,程度達到了與第三者同居的情形,那麼會被視為夫妻雙方感情破裂,進行起訴離婚時,法院會允以進行離婚。同時如果夫妻當中有一方存在不良惡習或者是被判處了長期徒刑的,那麼也屬於夫妻雙方感情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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