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審判中離婚冷靜期有限制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6W

一、家事審判中離婚冷靜期有限制嗎?

家事審判中離婚冷靜期有限制嗎?

有限制,“冷靜期”只適用於夫妻雙方自願的協議離婚,如果有家暴情形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離婚並沒有“冷靜期”的規定。即訴訟離婚沒有冷靜期。《民法典》中的離婚冷靜期制度只適用於協議離婚,對於有家庭暴力等情形的,實踐中一般是向法院起訴離婚,起訴離婚不適用離婚冷靜期。

綜上所述,起訴離婚是不需要冷靜期的,協議離婚有一個月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三十日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二、分居多久能離婚?

不管分居多久,婚姻關係都不會自動解除,只有離婚之後婚姻關係才會解除。

離婚的方式有兩種,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協議離婚只要雙方協商一致,對財產、子女撫養作出協商即可,訴訟離婚則需要證明夫妻感情已經破裂。

婚姻關係只能通過離婚登記或者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方式解除。分居,不管時間多長,都不能自動解除婚姻關係。但是,按照《民法典》的規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則構成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在訴訟中,如果調解不成,應當判決准予離婚。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適用該項規定。

三、法院訴訟離婚程序是怎樣的?

去法院訴訟離婚程序是:

1、起訴。

2、調解。調解是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必經程序。

3、審理與判決。對於調解無效的離婚案件,人民法院應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作出涉及到離婚與否以及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的判決。

通過起訴方式離婚,沒有離婚冷靜期,婚姻關係是不會自動解除的,這與夫妻二人分居的時間沒有關係,只有在辦理離婚手續之後,夫妻雙方的婚姻關係才會被解除。夫妻二人分居兩年以上的,認定為夫妻之間感情破裂,法院可以依法下發離婚判決書。

熱門標籤